2019年福建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与样板工厂(车间)项目认定申报开启
日前,2019 年福建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与样板工厂(车间)项目认定申报开启,符合条件企业可于 8 月 2 日前申报。申请认定福建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与样板工厂 (车间) 项目的企业应当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在福建省境内依法纳税;项目按现行投资管理规定完成备案或核准,且已建成并投入运营;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。据了解,福建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与样板工厂(车间)项目包括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和省智能制造样板工厂(车间)项目,同一企业可同时申报两个类型项目,但须按照两项目申报要求,分别提交申报书。福建省工信厅将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评审,并公布《2019 年福建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与样板工厂(车间)项目名单》。进入名单的智能制造样板工厂(车间)项目企业,可按照所在设区市资金申报指南要求,申请项目资金补助。